一、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从经济与管理系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重在鼓励、鞭策。
(二)民主集中。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 把尊重教师、理解教师、激励教师作为我系教师管理工作重点,做到人人心情舒畅,个个有事干。
二、实施细则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考核占50%,科研占35%,其他占15%。
(一)教学考核
教学考核完全按照系部两个学期教学评价考核结果计分。
(二)科研考核(按照学院科技处每年最新科研考核标准考核)
1、教师发表学术论文:院级论文加15教分/篇、省级论文加90教分/篇(教育厅职称办认可的论文)、北大核心论文加180教分/篇、南大核心论文加300教分/篇。
2、出版专著加300教分。
3、科研项目立项:国家级项目计125教分;省级项目计60教分;产学研合作项目计50教分;院基金项目25教分。项目参与人教分由项目主持人分配。
(三)其他
1、获表彰,国家级加50教分,省级加30教分,院级加10教分。(在教学评价中已经计分的项目不再累加)
2、本年度例会,每次出勤加10教分。
3、担任行政工作且全勤每人每年度加120教分。
4、参加学校及系部组织的集体活动,参与加10教分,获得荣誉最低加20教分,以上逐级递增,级差10教分。
5、本年度担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创新创业办公室主任、各二级支部书记加50教分,身兼数职的第二项职务加25分。
6、其它有益于我系发展的项目酌情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