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济与管理系制定了《经济与管理系2016年村官选聘方案》,方案如下:
依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学院学生处的会议要求,我系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肃工作态度,及时通知全系学生报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等原则,并制定以下具体选聘条件:
(一)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选聘;
(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多者优先选聘;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者优先选聘,原则上学分绩点在2.50以上;
(四)志愿与生源地一致,籍贯与生源地一致者优先选聘;
(五)报名贫困县的优先选聘;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七)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其他特殊情况由学工办一致协商。
二、评选流程
1.下发通知;
2.自愿报名;
3.学工办初审;
4.提交补充材料;
5.学工办第二次审核。
三、评选结果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和《经济与管理系2016年村官选聘方案》,我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等原则,初步推选出以下10名村官候选人,报院学生处就业中心复审。
公示名单如下:
王旭东 葛铜城 陈亮宇 梁晓丽 高迎君
张靖丽 焦毛毛 杨 彤 武文静 谢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