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讨论研究并报系党总支工作会议审议,拟确定刘轩旺同志和张薇同志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 0351-356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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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