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各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并报总支审查,确定王月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专业 班级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日期 |
职务 |
申请入 党时间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时间 |
培养联系人 |
是否参加积极分子培训 |
备注 |
2350913班 |
王月 |
女 |
20020221 |
宣传委员 |
20200915 |
20220304 |
20241024 |
袁越凡 苑永琴 |
是 |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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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