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系党支部及教研室例会管理制度
为确保经济与管理系党支部及教研室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学院及系部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有效落实工作部署,同时规范党支部与教研室的会议流程,保障党支部及教研室工作有计划、有目的且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与地点
党支部及教研室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时间由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确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
例会地点应相对固定,具体地点由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通知。
二、参会人员与签到
1.党支部及教研室例会由党支部党员及全体教师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2.参会人员需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表由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党支部及教研室每学期末要向党总支办公室和系教学办公室汇报人员参加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三、例会主持人
党支部及教研室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负责主持,确保会议有序进行。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如未在,由其指定专人负责主持会议。
四、例会主题与内容
党支部及教研室例会主要以以下工作内容为主题:
1.党支部工作:传达党的方针政策、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教育与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员发展等。
2.教研室工作:专业建设研究、课程建设研讨、教学组织与实施、师资建设研讨、教科研活动交流及理论学习等。
五、例会流程
1.会议开始前,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或指定人员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材料、设备等。
2.会议期间,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应准确传达上级部门近期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总结汇报近期党支部及教研室工作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3.参会教师应就党支部及教研室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共识或决定。
4.会议记录由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会议内容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
5. 党支部及教研室会议要分开记录。
六、例会成果提交
1.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需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并提交给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审阅。
2.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需对会议成果进行总结并实时汇报。
七、意见与建议
为充分发挥教师的集体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位教师及党员均可在例会期间向党支部及教研室提出有利于教研室、本系及学院发展与建设的建议或意见。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有责任将这些建议或意见反映给系教学办公室和党总支办公室及系领导。
八、制度施行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经济与管理系党支部及教研室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确保例会制度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