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各班团支部推荐,系分团委考察,系党总支审核,拟确定以下同学为本次入党积极分子:
王 霞 侯欣怡 刘 如 李 华 田媛媛 骞俊伟
崔世昌 杨贺美 张 延 马佳玲 徐仕杰 石书珲
毕怡楠 王晓敏 闫玉婷 田嘉俊 王 慧 贾 儒
韩 瑀 张旭晶 陈 杰 苗娜煊 邓倩雯 高圆欣
肖世博 王晶晶 张雨欣 刘羊月 倪梦瑶 李志刚
王陆珊 李 雪 王佳乐 马贺伟 王生瑞 胡丽红
张亦婷 曹珂铭 王金磊 宋筱奕 吴炎静 梁天祥
陈会坪 卢佳庆 王文暄 赵少中 靳凯宇 岳鹏飞
刘鸽遇 刘 艳 王瑜璐 郭 昊 朱翊轩 许富森
冯姝博 杨 阳 梁圣欢 倪若琛 朱忠艳 王 超
周云杰 刘武格 刘 涛 闫 瑾 张 乐 尉冰杰
赵慧聪 魏盛顿 李亚丽 吴谷雨 陈冠邑 兰海棠
李一涛 乔冠宇 陈思宇 原文丽 常鑫茹 马尧尧
陈 晨 李正炎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6日至2023年10月10日(5天)
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经济与管理系分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 0351-3566041
邮箱:JJYGLXFTW@163.com
经济与管理系分团委
2023年10月6日